
公告日期:2021-05-2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4819 证券简称:玛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京仲裁字第 0667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案号:(2021)京 03 执 84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公开信息查询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北京佳益兴彩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18975.79 元;
2、被申请人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北京佳益兴彩印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948.79 元;
3、被申请人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北京佳益兴彩印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律师费 15000 元;
公告编号:2021-011
4、本案仲裁费 22485.28 元(其中仲裁人员报酬 14803.3 元、机构费用 7681.98
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由申请人承担 40%即 8994.1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60%即 13491.17 元,被申请人应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3491.17 元。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因本案涉及金额较小,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努力避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其他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争取尽快支付案件款项。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北京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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