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4822 证券简称:弘晨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弘晨印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1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6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22 弘晨科技 2021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六和(长兴)律师事务所杨永林、沈洪琪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01、《2020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02)。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129 号)。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对公司盈利水平、股本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 2021 年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决定不对公司 2020 年利润进行分配。
(六)审议《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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