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4822 证券简称:弘晨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弘晨印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蒋旭峰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3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挂牌。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 《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⑴、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要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⑵、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本次终止挂牌的申请文
件;
⑶、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文
件和协议;
⑷、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进
行沟通和磋商;
⑸、办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份退出登记事宜;
⑹、负责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应安排;
⑺、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已就该事宜达成一致。另外,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若有股东对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存在异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后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信息为准。”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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