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1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34823 证券简称:帝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申请 200 万元人民币贷款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周期 1 年。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兵与李海燕做为共同借款人,贷款仅到公司帐上,仅给公司做为流动资金使用,且由公司支付利息。具体条款以签订的相应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贷款的
议案》,实际控制人刘志兵、李海燕回避了本次表决,3 票同意通过,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志兵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洛一区 14 栋 201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自然人
姓名:李海燕
公告编号:2022-020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洛一区 14 栋 201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后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签订的相应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为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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