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ST 飞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
靳卫东,时任董事长;
李修炼,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4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靳卫东、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修
炼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
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
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
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靳卫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对李修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3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重视和组织靳卫东、李修炼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相关制度、规则,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制度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93 号)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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