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4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ST 飞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7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由于披露负责人疏忽,导致该公告存在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公司股东靳卫东质押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1%。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止。
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做反担保,质押权人为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姓名(名称):靳卫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9,007,000、87.51%
股份限售情况:37,650,000、67.23%
公告编号:2021-050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2,339,547、75.61%
更正后:
公司股东靳卫东质押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1%。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止。
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做反担保,质押权人为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姓名(名称):靳卫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9,007,000、87.51%
股份限售情况:37,650,000、67.23%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1,000,000、73.21%
本次更正不需要经过相关的决策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股权质押公告》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股权质押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1-029)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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