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ST 飞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公司不能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将被强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若 ST
飞翔未在法定期限内(即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股转系统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如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仍无法披
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10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将尽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并
于年报披露后申请复牌
三、后续安排
我公司将持续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报告的编制,预计 2022 年 6
月 15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将根据半年报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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