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8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4840 证券简称:中顺农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
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连煜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份有限公司
苏忠菊 董监高 董事长
王连煜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施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苏忠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连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苏忠菊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王连煜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处罚不会
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处罚不会
对公司财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1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51 号;
(二)全国股转公司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4 号。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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