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0
证券代码:834849 证券简称:博宇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49 博宇科技 2021 年 9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高新区兴安大街 222 号 B 区 7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张文彬、李娟、闫利通、陈立英、王丽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李文勇、翟聪聪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侯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监事侯选人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9:00
(三)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东高新区兴安大街 222 号方亿科技工业
园 B 区 7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兴春
联系电话:18132167837
(二) 会议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将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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