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4853 证券简称:延边创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延边创业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
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延边创业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3588 号),及《延边创业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2“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延边创业子公司吉林省凯
满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满丰”)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向吉林省太阳鸟
再生医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鸟公司”)转账 5,000,000.00 元,与太阳鸟公司共同建设吉林省太阳鸟再生医学抗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太阳鸟项目”),我们无法获取回函、实施访谈、执行勘察等程序,无法就该项目的现状、以及是否存在减值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应收账款”所述,应收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元系 2017 年产生,我们无法获取回函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公告编号:2023-011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延边创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延边创业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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