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4863 证券简称:佳顺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由于公告部分内容出现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拟定为十二个月(从实际提款日起算),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长李特先生及其配偶李宝宏女士拟无偿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4-006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产品分类为“苏担贷”,贷款期限拟定为十二个月(从实际提款日起),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并拟由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追加李特、李宝宏夫妇无偿保证担保。李特、李宝宏夫妇无偿为本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它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4-005)。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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