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4866 证券简称:利欣制药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在编制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6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50%,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公司对 2021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更正后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应收票据 - 10,475,766.60 10,475,766.60 -
应收账款 102,702,637.12 -567,648.39 102,134,988.73 -0.55%
-25.27
预付账款 1,144,948.35 -289,336.79 855,6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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