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834866 证券简称:利欣制药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66 利欣制药 2023 年 6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综合楼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度第一次股票定向增发,本次股票发行总股数上限为
4,578,000 股(含 4,578,000 股),发行价格为 3.8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7,396,400.00 元(含 17,396,4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针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河南瑞瀛京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合同》。该协议自各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增发股份时,在册股东不具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定向发行不对现有股东做优先认购安排。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会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内容
进行相应修订。
针对《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关于关联交易
范围和关联交易审批权限重新做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股票发行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3)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核准的相关事宜,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在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