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2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4871 证券简称:上川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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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1.1 条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1.2 条 公司名称: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 1.3 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万道路2号华科城创新
岛产业孵化园内第21栋1、2层7-12号。
第 1.4 条 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 1.5 条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 1.6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1.7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8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 1.9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 2.1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内外市场的
需要,努力促进自动化设备、自动化元器件、自动化软件系统、自动化电控系统行业的发展,成为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有实力的公司,用科学管理、专业经营、高效服务的企业精神使公司得到长远的发展,使全体股东得到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 2.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租
赁:自动化设备、自动化元器件、自动化软件系统、自动化电控系统、产销日用口罩(非医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3.1.1 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 3.1.2 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 3.1.3 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3.1.4 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 3.1.5 条 公司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 认缴情况
(名称) (万股)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缴足)时间
(万元)
王迪华 496.1 496.1 净资产折合股本 变更登记前已缴足
封志红 204.3 204.3 净资产折合股本 变更登记前已缴足
温正台 175.1 175.1 净资产折合股本 变更登记前已缴足
尤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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