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1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871 证券简称:上川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
王迪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川智能”或“公司”)未在2024 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川智能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川智能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王迪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上川智能、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37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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