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0
公告编号:2022-034
证券代码:8348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板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
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发行相关风险、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定,合同内容不存在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
公告编号:2022-034
使用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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