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0
证券代码:8348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制度,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不需要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74 谐通科技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江苏正华正律师事务所李亮、宋太旺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00 万股(含本数),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0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2022-032)。
现行《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作出规定,现董事会提议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用途,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补充<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在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宜的决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部分或全部发行对象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框架协议书》形式在内的补充协议。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条款在相关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最终签订时有修改,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判断相关修改是否构成协议内容的重大变更,并据此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如最终签订时,相关协议的条款无重大变更,将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32)中已披露的条款执行。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许建方、范丽芳。(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予以修改。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