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48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情况,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做好公司管理,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公司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46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有效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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