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关于对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230 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景网络)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净利润分别为-3,295,681.92
元、-40,217,930.15 元、-110,708,587.88 元,连续亏损;2019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1,758,391.90 元,实收股本为 143,600,000.00元。年报中披露:2019 年是图片行业的整改年,国家对整个图片知识产权行业进行大范围的整改、整顿和检查,造成行业短期业绩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但公司认为,短期受影响,长期是利好的。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监管政策、市场前景详细说明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行业整改过程中因业务合规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关于维权收入
你公司本期维权收入为 34,116,048.06 元,报告期内发生大量诉讼。
请你公司按诉讼进展及判决结果列示报告期内维权诉讼的发生
数量及平均涉案金额的情况。
3、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本年核销应收账款共 70,800,046.00 元,核销原因为无法收回,履行的审核程序均为总经理审批。
请你公司说明:
(1)核销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及交易背景、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核销依据是否充分;
(2)核销款项对应的收入是否已确认为产品维权收入,以前年度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4、关于销售费用
你公司本期产品维权收入金额为 34,116,048.06 元,上期为47,485,277.25 元,同比下降 28.15%,销售费用中本期发生的维权费为 3,447,140.01,上年同期为 291,397.88 元。
请你公司说明销售费用中维权费用核算的具体内容,维权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维权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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