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2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
Qidong Vision Mounts Manufacturing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华石路 6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第一期辅导工作报告材料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一期辅导工作报告文件目录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国信投行〔2021〕48 号)
2、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小组辅导
工作的评价意见
3、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接受辅导人员的说明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辅导人
员及其对外担任辅导情况的说明
国信投行〔2021〕48 号
关于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2021 年 1 月-2021 年 3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鉴于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正工学”、“股份公司”、“公司”或“辅导对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我公司”)作为久正工学的辅导机构,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贵局的相关要求办理辅导手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国信证券已与久正工学签订辅导协议,委派何雨华、单兴、王玮、张宇、何浩武、刘洋组成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制定了辅导计划,对其进行上市辅导。
2021 年 1 月 6 日,国信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局”)就久正工学上市辅导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递交了相关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受理。
截至目前,久正工学的上市辅导工作正按预定计划执行,根据贵局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将定期补充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现将第一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阶段的经过描述
在本期辅导阶段中,国信证券辅导人员在前期尽职调查及相关解决方案实施的基础上,督促、完善久正工学的持续规范运作,具体完成事项如下:
1、要求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自行学习《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使企业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辅导的意义、辅导内容、辅导方法,企业和辅导机构的责任 和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的要求和核准程序均有明确 的认识,从而提高有关
2、要求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自行学习《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使全体辅导对象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承担的责任有深刻的认识。
3、核查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材料,促使公司设立、改制重组、 资产评估、资本验证达到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4、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完善公司的历史演变过程记录,使其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和资本验证合法、有效;
5、调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情况,督促其独立完整规范,突出其主营业务,并形成核心竞争力;
6、调查公司的产、供、销运行情况,督促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7、要求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自行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使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发起人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基本特征、公司 设立以及股票上市的法律要求有一个全面的进一步了解,同时也明确自身的职权和责任,对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效果,并树立严格遵守《公司法》 和《证券法》的意识。
8、核查公司的商标、专利、土地及房屋等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将应归入股份公司的相关法律权属及时转移到股份公司;
9、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已采取合适的措施消除同业竞争,要求相关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同时,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进一步进行规范,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保荐机构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保荐代表人何雨华、单兴,项目组成员王玮、张宇、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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