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网映文化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
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股票因“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申请停牌事项,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停牌。
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所需 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ZZGP2022040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未启动 2021 年年度报
告的审计和编制工作,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受理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申请。在终止挂
牌前,公司仍属于挂牌公司,须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披露定期报告 和临时报告。目前,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报,如后续公司因不符合主动终 止挂牌条件被驳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全国股 转公司将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挂 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第一个
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可 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方投行作为网映文化的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主动摘牌相关事项的 进展,督促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网映文化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度报告,如后续公司因不符合主
动终止挂牌条件被驳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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