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4915 证券简称:津同仁堂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到独立董事何青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到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到独立董事刘毅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何青先生、毕晓方女士、刘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何青先生、毕晓方女士、刘毅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新董事就任前三位独立董事仍履行相关职务。
公告编号:2023-041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何青先生、毕晓方女士、刘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何青先生、毕晓方女士、刘毅先生的辞职申请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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