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4915 证券简称:津同仁堂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董事周爱国、郑彦的提名和总经理张营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43
2、经审阅张营、周爱国、郑彦的履历等材料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我们同意董事周爱国、郑彦的提名,同意聘请张营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的提名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晓方 何青 刘毅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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