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4915 证券简称:津同仁堂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持续加强产品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
公告编号:2023-056
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