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4916 证券简称:成功通航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成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按期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成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山西成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3-007;
2023 年 5 月 24 日,决定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议案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R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2个月内,根据有关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关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
本次终止权益分派是由于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不妥当,造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无法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实施完毕,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
公告编号:2023-019
南》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 6 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额分配情形,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比例。”“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结合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以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的依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对未按期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西成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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