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上海雷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发出,满足召开年度股
东大会应提前 20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28 雷珏股份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61 号 56 幢漕河泾软件大厦 15B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股转系统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
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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