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4928 证券简称:雷珏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雷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发出,满足召开年度股
东大会应提前 20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28 雷珏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61 号 56 幢漕河泾软件大厦 15B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股转系统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发布的《上海雷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
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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