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4934证券简称:艾飞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俊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9月1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杨俊波、杨志德、
公告编号:2018-015
吴迪、杨明德、朱红武5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关于推举杨俊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推举吴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关于推举杨志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关于推举杨明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关于推举朱红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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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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