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2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4934 证券简称:艾飞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9:00-11: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0-00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执业能力和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或能
公告编号:2020-003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8:00-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俊波 ,联系电话:1508836066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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