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2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4934 证券简称:艾飞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2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亚平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公告编号:2020-001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执业能力和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拟提议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01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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