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4934 证券简称:艾飞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亚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副总经理朱红武先生、财务负责人范利平女士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0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1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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