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4934 证券简称:艾飞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长兴艾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 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持。 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表主持。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表主持。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
公告编号:2020-011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三)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告; (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
(五)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原则和具体内
容。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
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
使。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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