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3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4945 证券简称:英飞网络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南英飞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英飞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
董事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公告编号:2021-012
(2)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1、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5 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提交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本快递寄送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3)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若异议股东未在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或虽已在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但未在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签署回购协议,均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瑛丽
联系电话:0379-63003390,15838502666
邮箱:767329638@qq.com
公告编号:2021-012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龙鳞路洛阳北航科技园 3-1604 室。
河南英飞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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