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9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 股东......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16
第二节 董事会...... 1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2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第七章 监事会......23
第一节 监事......23
第二节 监事会...... 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6
第九章 通知......2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1
第十三章 附则......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 2015 年 7 月由江苏金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为: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 2 号 1 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首席风控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社会责任和股东价值为准绳,稳步有序的加强人才团队的建设,秉承着“让资本之光照亮新兴产业高地”的理想,注重新兴产业的发展与培育,专注于中小企业价值的发现、挖掘和提升,通过创业投资并协同其他金融工
具,协助企业规范化、持续性的快速成长,在目标企业的健康发展中控制投资风险、寻求投资增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票是公司签
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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