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7
开源证券
关于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2020)豫 14 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专筑商贸有限公司对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由于 ST 东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未将该民事裁定书的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该公告未及时披露。ST 东和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进行改正,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ST 东和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河
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5 号),ST 东和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另外,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发出了《关于对河南东和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1】第 004 号),要求公司于 5 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ST 东和未及时披露收到问询函的事项,也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人民法院已受理 ST 东和的破产申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风险,另外,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及时回复全国股转系统的问询函,存在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导挂牌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继续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挂牌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和破产进展情况,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2020)豫 14 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
《关于对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1】第 004 号)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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