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24 17:15:12 股吧网页版
ST东和: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4961 证券简称:ST 东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晨风大道 19 号。

李栋,实际控制人。

李鲁方,时任董事长。

周成,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发行过程中存在违规,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未及时回复问询函。

公告编号:2021-02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发行过程中存在违规

ST 东和于 2017 年 9 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017 年第一次
股票发行方案》,随后向证监会提交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18 年 1 月 5 日,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向证监会撤回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18 年 1 月 17 日收
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并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披露。ST
东和于 2018 年 5 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方案》,2019 年 6 月终止本次发行并予以披露。期间,ST 东和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栋在未披露发行认购公告的情况下,即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并收取款项。

二、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未及时回复问询函

2021 年 1 月 18 日,全国股转公司就破产清算情况等事项向 ST 东和进行
公开问询,并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对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2021】第 004 号),截至目前,ST 东和尚未回复。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2013 年发布)第二十八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2020 年发布)第三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第六十六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栋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披露发行认购公告之前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并收取款项的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李鲁方、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成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未及时回复问询函负有责

公告编号:2021-028

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东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李鲁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李栋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周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