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4965 证券简称:伊珠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
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定期报 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如 告与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如需)、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 需)、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 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以达到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目的。 流,以达到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目的。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做出合
理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设置与
公告编号:2022-011
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公司应当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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