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30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4977 证券简称:新亚自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了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剑章先生2018年度累计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24,902.35元,为无息借款。以上借款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向中国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申请了两笔短期借款分别是2018年6月28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8开发区新亚借字002号)金额是90万元;2018年8月22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8开发区新亚借字003号)金额是100万元。
以上两笔借款涉及的关联抵押、保证人
担保方 担保方式 借款起止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事项
(元)
王洪君、庄重 抵押 2018.6.28-2019.6.27 900000.00 个人房产抵
押
王洪伟、秦玲 保证 2018.8.22-2019.8.21 1000000.00 信用保证
王洪君、庄重 保证 2018.8.22-2019.8.21 1000000.00 信用保证
王剑章、刘其 保证 2018.8.22-2019.8.21 1000000.00 信用保证
芳
江苏远达变压 保证 2018.8.22-2019.8.21 1000000.00 信用保证
器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上述
公告编号:2019-011
行为构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应当在交易发生前及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因为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和规则理解不到位,未及时进行审议并披露公告。现针对该事项补充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关联董事王剑章、王洪君、王洪伟、庄重、秦玲回避表决,因最终持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3人,董事会无法形成表决,故此议案直接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补发该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追认该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将加强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管理层的自律及管理能力,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在此向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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