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长江证券
关于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作为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披露其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股转系统下发的公开问询函且未配合提供其他说明文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2、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向主办券商提供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且未披露其决议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3、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至少每十个工作日发布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从专户存储转化为定期存单,在未经审议的情况下,以该定期存单为关联方向平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后导致专户资金因履行债务担保义务被强制扣划。上述事项涉及违规对外担保、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仍未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与违规事项整改工作。长江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已履行多次现场核查工作,持续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违规对外担保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上述事项对公司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均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时间无法预计。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新亚自控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后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被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暂停转让。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
2020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