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4
北京康达(
杭州)律师事务所
BEIJING KANGDA(HANGZHOU)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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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24】第 0068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 2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5
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的意见...... 8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
四、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9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
股平台的意见...... 13
六、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七、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八、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9
九、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9
十、结论性意见...... 2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光大科技/发行人 指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太科 指 威太科电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联为 指 杭州联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持股平台
杭州璞特 指 杭州璞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持股平台
大信会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 指 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4,160,000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本次发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
《证券持有人名册》 指 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的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本所为本次股票发行出具的《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
《法律意见书》 指 务所关于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
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基金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关于光大科技与威太科、杭州联为、杭州璞特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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