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4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4983 证券简称:黑尊生物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蛟河市黄松甸镇工贸小区。
程福文,男,1972 年 3 月出生,黑尊生物董事长。
毛翠华,女,1977 年 7 月出生,黑尊生物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02
2019 年 5 月至 9 月,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吉林市福道
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 199,954,36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8.81%。上述对外担保发生时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于 2020年 10 月补充审议并披露。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与吉林国金商贸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应诉通知
书,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同案民事判决书,涉诉金额 53,626,308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6.48%。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诉讼情况,于 2020年 10 月 14 日补充披露了涉诉公告。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程福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未及时披露以上情况,于 2020 年 10月 14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
二条、第三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程福文、董事会秘书毛翠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21-002
对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福文、毛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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