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4985 证券简称:平治东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平治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提请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现场会议和远程电话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9:00
远程电话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85 平治东方 2023 年 4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盈创动力大厦 A 座 901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长范坤芳先生代表董事会就 2022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出 2023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越强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有关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2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说明分析,并对 2023 年财务工作进行规划。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提出 2023 年公司财务工作及指标预算。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当期资金需求等,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能
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额外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平治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2,065,620.1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 35,354,600 元的三分之一。
(十)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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