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关于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3]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2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迅股份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锐迅股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2023]京会兴审字第65000068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
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锐迅股份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68,602,699.79
元,2022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191,964.14元,资产负债率达 93.31%。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锐迅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对这些情况或事项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锐迅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锐迅股份公司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锐迅股份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非标意见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无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以下无正文,为[2023]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24 号关于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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