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5002 证券简称:维冠视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尚未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准备工作,预计无法
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克服一切困难,积极推进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8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规定,若公
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
日被停牌。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若公司未能在2021年6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硅谷动力智能终端产业园 A8 栋
联系人:刘其昌
电话:0755-84718412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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