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1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5002 证券简称:维冠视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冠视界”或“公司”)于 2021
年10月2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 50 家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
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984 号),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维冠视界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
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股份退出登记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对股票终止挂牌给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股东谅解。
公告编号:2021-029
感谢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终止挂牌后,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刘其昌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硅谷动力智能终端产业园 A8 栋
电话:0755-84718412
主办券商联系人:朱舟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邮箱:zhuzhou@kysec.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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