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1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5011 证券简称:麦迪制冷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余罚【2023】26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其他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 31 万元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11
2023 年 4 月 18 日,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公
司三楼为成品车间,车间内生产线主要含电泳一固化烘干一抽真空一检验-打包等工序,电泳、固化生产线检查时均在生产。固化烘干废气经固化烘干炉顶端开口散逸在车间内,车间东、南、北侧窗户呈打开状态,车间南侧墙壁上有 7 个排风扇,其中东侧 5 个排风扇附壁集气罩外侧有开口未密闭,西侧 2 个排风扇附壁集气罩外侧未开口。现场由东往西 6 个靠电泳固化生产线较近的排风扇正在运行,最西侧 1 个排风扇未运行,7 个排风扇后端各有管道接至楼顶,每根管道末端分别有 1 套过滤棉吸附废气治理设施,设置 7 个废气排放口。车间东、北侧打开的窗户上方有换气扇正在通风,车间内烟气较重。楼顶 7 套废气治理设施中,有 6 套未开设监测采样口,仅有最西侧的 1 套开设有监测采样口。经调查,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组织了《年产 160 万台商用节能压缩机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编制了《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60 万台商用节能压缩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以下简称《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三楼成品车间电泳、固化生产线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属于此次验收范畴。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
境局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公司《年产 160 万台商用节能压缩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21 年 3 月通过“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报告表 2021-8 号),于 2021 年
12 月组织通过自主验收,编制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中对于固化烘干废气结论表述:“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烘干废气、塑料焊接废气。固化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 1 根 18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而实际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自主验收时,固化烘干废气并未直接密闭收集,而是经固化烘干炉顶端开口散逸在车间内,车间设置外排排风扇,
未保持车间密闭;也未经 1 根 18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而是经车间南侧墙壁 7
个排风扇收集后经由 7 根管道接至楼顶,每根管道末端配套有 1 套活性炭过滤棉废气治理设施,设置 7 个排气筒排放,且其中东侧 5 个排风扇附壁集气罩外侧有开口,收集管道未密闭。公司在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过程中未如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
进一步查明,公司组织自主验收过程中委托浙江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60 万台商用节能压缩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格临检测[2021]竣字第 2021110001 号),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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