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5017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书面送达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怀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公告编号:2023-029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52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示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宜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完成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上市进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属于该除外情形,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具体安排,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安亚人、周佰成、苏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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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终止挂牌有关议案的内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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