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5019 证券简称:神尔科技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公司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
公告编号:2021-017
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准。如异议
股东取得股票的每股成本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价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含股东大会公告当日,以快递收件方签收时间为准)。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xh@shenerjiaoyu.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签署的书面转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转让申请、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的取得公司股票的交割单或交易流水、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有效联系方式)。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或已提交申请但未能满足前述第一条所列示条件的异议股东均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将在股转系统批准公司摘牌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股份。如回购完成前,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若异议股东未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其有效申请材料的,或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华
联系电话:13632930976
电子邮件:xh@shnerjiaoyu.com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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