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8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5019 证券简称:神尔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万牛六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雅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丽娜,北京策略(包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超北京策略(海口)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金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袁铭洺,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甲,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22-015
2021 年 11 月 16 日,被告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尔科
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但是本次董事会无召集人、无主持人、无提案人,未提前 10 日通知董事,应釆取书面通知方式但未经全体董事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微信通知,缺少未出席董事的表决权授权、据以认定董事弃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对外公示等。因此, 本次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章程,依法应予撤销。(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判令撤销被告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作出的董事会
决议。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6 月 16 日作出的
(2021)粤 0305 民初 2317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万牛六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5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05 民初 23174 号》
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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