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9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5019 证券简称:神尔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8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6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作
出的(2022)粤 0305 民初 10021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前海大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深圳前海万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林
公告编号:2023-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书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神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吴金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2017 年 9 月 6 日,原告合计买入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52.5 万股股份,投入 596.25 万元。原告认为,被告将神尔科技品牌价值、产品、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利润等财产转移给被告深圳市书童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神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四被告恶意实施转移财产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失,作为共同侵犯人,依法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 596.25 万元损失及利息,共计 729.54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23-001
1、确认四被告构成共同侵权。
2、判令四被告向原告赔偿 596.25 万元损失,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向原告支付自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的违约金 56.01 万元,
按照全国银行同业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市场报价率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 2022 年 4 月 7 日为 77.28 万元,并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款项为 729.54 万元。
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作出(2022)粤 0305 民初 100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前海大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 62867.8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并由此导致一部分员工流失。公司将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对公司银行账户查封、冻结,给公司财务工作造成非常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减少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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